輕鋼結構廠房具有跨度大、面積大、層高高、建筑工期短、可拆裝重新應用等優點被很多建筑商廣泛的應用。隨著
輕鋼結構廠房數量的增多,其消防設備也被不斷的重視,但是現實情況是在輕鋼結構廠房建造的消防設備及有關請求上吝惜輸入,具有著消防設計不完美、消防設備缺少。

輕
鋼結構廠房發作火災后機關立項救急還是依托公安消防隊撲救與廠房內設置消防給水零碎嚴密有關。因為目前公安氣象站單位少、散布散、配備落伍、交通途徑擁堵等現狀,大面積輕
鋼結構廠房依托于公安消防隊撲救存在很強的局限性。如部分縣級市,簡直每個鄉鎮都設有工業區,但全市(縣)僅有一個城市公安氣象站,假如僅依托于公安消防隊撲救,將會耽誤戰機,形成嚴重喪失,故大面積鋼結構設計廠房應立項于機關救急,宜在廠房內設置有緊缺壓力的室內消火栓零碎。
所以說加大宣揚示范培訓力度,進步集團和在業人員的輕鋼結構廠房設計的消防保險認識和防備威力。使他們建立“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出事,誰負責”的消防保險認識。